1.根据《关于工业南路宿舍区学院住户2017-2018年度取暖费价格的报告》,继续扣除离退休职工住户2017-2018年度取暖费,本月进行第二次扣除,共分五次扣除。详见建行工资条“取暖费”项目。
2.根据《关于缴、扣住宅区物业费的请示》,代扣在职在编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人事代理人员在文化东路54号、山大路244号、工业南路32号三处住宅区的2018年1-6月份物业管理费。离退休人员显示工资发放金额为零的是因为代扣物业管理费金额大于学院发放工资实际发放额,在2018年8月份工资发放中继续扣除。详见建行工资条“补扣”项目。
3、发放离休干部2017年四季度药费。
仍有不明白之处,可致电6862291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