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灯塔平台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根据省委组织部《灯塔平台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信息补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信息补录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灯塔平台信息补录工作坚持分级分步实施原则,采取数据整合、信息校验,修正为主、补录为辅的方式,对党组织、党员和单位开展有关信息补充、校验、修正等工作。
二、时间安排
信息补录工作权限从 3 月 20 日开放,至 3 月 29 日关闭。补录权限分级分层分时段开放,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得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补录。未按时完成补录工作的单位将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补录情况将纳入年底党总支、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考核结果。时间节点要求如下:
(一)离退休干部党委、党总支
3 月 21 日至 3 月 23 日:学校离退休干部党委、11 个党总支。
(二)基层党支部
3 月 23 日至 3 月 29 日:学校各党支部
三、主要任务和步骤措施
按照上级部署有关要求,信息补录工作中共需各级维护和核对信息 95 项,其中导入 38 项、录入 11 项、校验并修正 46 项。具体填报要求请参照《党总支、党支部维护和核对信息工作流程》和《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信息补录说明》。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明确 1 名负责同志抓好信息补录工作,党支部灯塔平台管理员负责本支部信息汇总、录入、校核等工作。整体注意把控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推进工作。定于 3 月 21 日下午 2 时召开学校灯塔平台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信息补录工作培训会,参加人员: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支部灯塔平台管理员。请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 3 月 20 日下午 4 时前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并扫描微信二维码进入工作群
(二)确保信息质量。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对补录信息内容严格把关、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再录入系统;对系统中已有的信息项,做到与党员本人逐一核实,及时维护更新;补录过程中形成的材料注意留存备查,同时用好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逻辑校验等功能,及时检查验证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党委组织部将把督查指导贯穿信息补录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安全保密。本次信息补录工作涉及党组织、党员和单位信息项较多、敏感性较强,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强化保密意识,在信息补录以及日常维护工作中,一律不得违反规定向外提供、发布和泄露有关信息。工作中注意加强文档资料和硬件设备安全保密管理,严禁使用灯塔平台以外的其他方式传输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对因违规泄露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党组织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党委组织部
2023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