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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质期≠最后可食用期限 

2019-05-16 16:13   审核人:

很多人将保质期等同于最后可食用期限,一旦超过就直接丢弃。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志红表示,保质期不是面包饼干等食品的最后期限,判断“过期食品”能否食用是有学问的。

范志红指出,保质期的定义是“产品在正常条件下的质量保证期限”。在保质期内,商家要对产品的质量负责,所以建议大家在保质期内食用,但保质期不是认定食物是否变质的唯一标准。在保质期内,食物也可能由于存放方式、环境等因素的变化过早变质,例如包装开封后,保质期将缩短;超过保质期,食物也不等于肯定变质、不能吃,这需要自己进行判断。

范志红指出,保质期不等于最后可食用时间。在保质期过后,一些食品从安全性角度仍是可以食用的,但它的品质可能有某种程度的下降。如冷冻食品过期后,致病菌可能没有超标,煮后吃下去也没有造成不良反应,但由于存放时间太长,风味、口感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味道不新鲜,维生素含量也有下降,脂肪可能发生轻微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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